禁止運輸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的范圍,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危險化學品對人體和水環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難易程度等因素規定并公布。第五十五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對通過內河運輸本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實行分類管理,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方式、包裝規范和安全防護措施等分別作出規定并監督實施。第五十六條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由依法取得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水路運輸企業承運,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承運。托運人應當委托依法取得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水路運輸企業承運,不得委托其他單位和個人承運。第五十七條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使用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適裝證書的運輸船舶。水路運輸企業應當針對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制定運輸船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為運輸船舶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南京駿飛科技的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軟件,提升管理效能!青海學校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軟件
第八十三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向未經許可違法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第八十四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一)向不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二)不按照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劇毒化學品的;(三)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屬于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不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或者個人購買劇毒化學品。陜西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軟件南京駿飛科技的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軟件,獨具優勢!
第二十六條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并設置明顯的標志。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范設施。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第二十七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依照規定處置的,應當責令其立即處置。第三章使用安全第二十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其使用條件(包括工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并根據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危險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第二十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
并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二)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并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三)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下同)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依法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四)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組織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危害性鑒定和環境風險程度評估,確定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五)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的資格認定。鐵路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的安全管理。近年來,有些高校由于對危險化學品管理不善,實驗室災害事故頻頻發生,傷亡損失極為慘重。
第二十八條購買、銷售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縣級公安報告上年度的購買、銷售和運輸情況。公安發現可疑情況的,應當及時予以核對和檢查,必要時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有條件的購買、銷售和運輸單位,可以與當地公安建立計算機聯網,及時通報有關情況。第二十九條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發案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報告。接到報案的公安應當及時立案查處,并向上級公安報告。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三十條違反規定購買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沒收非法購買的易制毒化學品,對購買方處非法購買易制毒化學品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貨值的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偽造、變造、失效的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一條違反規定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對銷售單位處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并對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向無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南京駿飛科技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系統,保障安全無憂!山東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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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出地負責審批或者備案的公安應當每季度末將辦理的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或者備案情況通報運入地同級公安,運入地同級公安應當核查貨物的實際運達情況后通報運出地公安。第四章監督檢查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公安應當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等情況的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對發現非法購銷和運輸行為的,公安應當依法查處。公安在進行易制毒化學品監督檢查時,可以依法查看現場、查閱和復制有關資料、記錄有關情況、扣押相關的證據材料和違法物品;必要時,可以臨時查封有關場所。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絕或者隱匿。第二十七條公安應當對依法收繳、查獲的易制毒化學品安全保管。對于可以回收的,應當予以回收;對于不能回收的,應當依照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交由有資質的單位予以銷毀。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人身傷亡。對收繳、查獲的類中的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一律銷毀。保管和銷毀費用由易制毒化學品違法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違法單位或者個人無力承擔的,該費用在回收所得中開支,或者在公安的禁毒經費中列支。青海學校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