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威特科技有限公司2025-04-05
在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每個企業都不可避免的會發生業務招待費支出,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費用支出,主要包括業務洽談、產品推銷、對外聯絡、公關交往、會議接待、來賓接待等所發生的費用,例如招待飯費、招待用煙酒茶、交通費、贈送紀念品等。
由于這些支出,有時候難以準確劃分商業招待和個人消費,因此,經常會被濫用。
為了加強業務招待的扣除管理,稅法做出了限額扣除的規定,即《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到頂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為了防范風險,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增值稅方面
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業務招待費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但在實際業務中,也有的稅局認為贈送禮品要做視同銷售,那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抵扣進項了,需要看主管稅局的意見。
2個人所得稅方面
公司購買的用于業務招待的禮品、卡,給個人的,要按規定代扣代繳20%個人所得稅,此時需要注意,業務招待費要按含代扣個稅的金額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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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合規范、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計入了業務招待費不得扣除 如:企業投資者或員工的個人娛樂支出和業余愛好支出不得作為業務招待費申報扣除。 業務招待費支出一般要求與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由于商業招待與個人消費的界線不好掌握,所以一般情況下必須證明業務招待與經營活動的直接相關性。比如是因企業銷售業務的真實的商談而發生的費用。 4無法證明其真實性業務招待費不得扣除 對此,單位內部需要加強業務招待費的真實性管理,需留存相關資料。申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在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情況下,應能夠提供證明真實性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否則,不得扣除。 憑證資料可以包括發票、被取走的支票、收據、銷售賬單、會計賬目、納稅人或其他方面的證據,越客觀的證據越有效。 5籌建期業務招待費與正常期間業務招待費扣除政策不同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6業務招待費計算基數適用不準確,可能導致稅前扣除不準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執行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2號)規定,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計算基數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營業外收入和不征稅收入不能作為計算招待費的計算基數。 此外,對于國有企業來說,除了稅前扣除需要注意上述問題外,需要特別注意,商務招待活動嚴禁贈送現金、購物卡、會員卡、商業預付卡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以及名貴土特產等。并且按照有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會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一)違規增加商務招待活動內容; (二)擅自提高接待開支標準; (三)虛報來訪人數、天數等,套取接待經費; (四)使用虛假票報銷接待經費; (五)報銷因私接待費用和個人消費費用; (六)向所出資企業等攤派或轉嫁接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