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依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2024-11-20
1、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比較高年限為五十年。
2、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即:使用年限=合同規定年限-已使用年限
本回答由 上海同依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
其余 2 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