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的程序、會議主持者的記載、會議參加人的記載、表決程序和結果的記載、決議內容的記載。如果通知、主持、會議參加人、表決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決議就存在公司法二十二條所規定的內容或程序瑕疵。如果股東或董事不參加會議,其他人按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代其簽名是否可以呢?**律師劉志鑫認為是不行的,本人不能參加,法律規定有代理制度,本人可以出具書面委托書,受托人以自己名義簽名,授權委托書作為附件決議才為有效。對于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表決權的授權必須是書面的授權,任何口頭的授權都是無效的。那么能否在股東會決議形成以后由當事人追認別人代其的簽名呢?**律師劉志鑫認為,如果別人在沒有委托書的情況下代當事人簽名,實際上是簽名的問題,已經違反《民法通則》對姓名權的規定,即使當事人追認,也對決議的效力不產生效力;從代理的制度來說,只有以自己簽下代理人的名字才會發生無權代理的追認;同時無權代理的事后追認也不能產生決議形成時的效力。那么能否以當事人在其它地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來推定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符合其意思表示來認定決議有效呢?**律師劉志鑫認為這也是是不行的。新市區專業工商設立登記核名 。達坂城區代辦工商設立登記費用
法定人的變更法定依據只能是股東會決議,不能采取執行董事的個人意思表示形成的決議,因為那樣勢必形成執行董事的私自相受,侵犯其他股東選擇公司管理者的權利。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是公司決策、重大決策執行、重要管理者選擇、資產分配的權力來源的法定形式,因此公司法對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在內容和形式上有嚴格的要求,不符合法定內容和形式的都會產生瑕疵,甚至無效。新的公司法對于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更注重程序合法與形式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公司法》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可見公司法對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的內容和形式要求是法定的。如果不符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法定形式要求的,是不能作為法定人變更依據的。那么什么是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的法定的形式呢?**律師劉志鑫認為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的法定形式可以從公司法的規定來確定。公司法規定,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應該由通知。烏魯木齊縣代辦工商設立登記代辦烏魯木齊縣代辦工商設立登記資料。
4.不當使用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企業注冊登記的法定證書,是企業合法存在的身份證明,企業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成立。因此,企業對營業執照應該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當使用營業執照的行為主要表現為兩種情況:一是直接將營業執照出租、出借給他人進行經營活動;二是以承包、租賃經營等形式將營業執照交給承包方(經營方),承包方在對營業執照進行法定人或負責人的變更登記后,持該營業執照進行經營活動。同時,企業與承包方(經營方)簽訂承包經營協議或租賃經營協議時,明確約定“承包(或租賃經營)期間一切債權債務由承包方(經營方)負責”。[編輯]企業工商登記管理存在問題的民事法律后果[2]1.經營的法律后果經營的法律后果直接體現在當企業不能清償其到期債務時,被單位往往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原因在于:首先,被單位為企業提供有關證明,向登記主管申請注冊名為國有或集體,實為個體或私營性質的企業,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屬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中華人民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七條規定:“對提供虛假文件、證件的單位和個人,除責令其賠償因出具虛假文件、證件給予他人造成的損失外,處以500o元以下罰款。”其次。
(一九八二年七月七日常務會議通過)折疊條為加強對工商企業的管理,保障合法經營,取締非法活動,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建設,特制定本條例。折疊第二條下列工業、交通運輸業、建筑業、商業、外貿業、飲食業、服務業、旅游業、手工業、修理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統稱工商企業),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一)國營工商企業;(二)合作社營和其他集體所有制的工商企業(三)聯營、合營的工商企業;(四)鐵道、民航、郵電通信部門及其他公用事業單位所屬的工商企業。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認為有必要辦理登記的其他工商企業。折疊第三條工商企業登記主管,在**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地方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業除全國性公司外,一律在所在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折疊第四條申請登記的工商企業,應當是直接從事生產經營并實行**核算的單位。工商企業所屬的非**核算的分支機構,由該工商企業統一申請登記。折疊第五條工商企業應當登記的主要事項:企業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籌建或者開業日期、經濟性質、生產經營范圍、生產經營方式、資金總額、職工人數或者從業人數。頭屯河區代辦工商設立登記服務平臺。
既然原告已經向被告提出申訴要求對2008年4月26日的企業變更登記予以撤銷,并且向被告提供了第三人鄭某涉嫌合同詐騙罪被蘭山區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立案偵查的事實,被告就應當依法對該登記進行撤銷。請法院在查明事實后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第三、原告并不想追究被告的任何法律責任,只是要求被告認真履行法定職責,依照其職權撤銷對第三人鄭某利用虛假材料辦理的企業變更登記。即使當時第三人所提供的材料表面合法,符合形式要件,被告可以做出變更登記,但是后來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訴,請求被告查明事實,撤銷之前所作出的變更登記。此時,被告就應該依職權履行調查取證,撤銷第三人鄭某利用虛假材料辦理的企業變更登記。可是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對已經發現有問題的變更登記聽之任之,推脫責任。根據《中華人名公司法》、《中華人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中華人名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有瑕疵的登記,應當進行調查核實,發現確有錯誤的,應當采取對應的措施。如果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就屬于行政不作為,應由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履行其法定職責。原告:甲某被告:某工商局第三人:乙電器有限公司乙電器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丙電器有限公司。頭屯河區正規工商設立登記核名。沙依巴克區專業工商設立登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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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修正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條規定:“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根據上述法律、法規規定來看,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申請人負責,只在法律、法規、規章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本案中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等作出實質審查的要求,登記只對和光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要件進行了形式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當然,實踐中也并不只對登記有形式審查的要求,按照立法本意,應是以形式審查為一般準則,在一定情況下進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要根據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形式審查滿足了人們對市場主體登記程序的效率追求,而實行實質審查是市場交易安全的需要,實質審查要根據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則是防止行政濫用實質審查權力,本質上也是對安全的需要。二者應有機結合,以實現安全與效率的平衡抉擇。二、對工商登記行為進行司法審查的原則和標準。在現行法律條件下,本案**終的裁判以登記負形式審查責任為基礎,對行政應有的職權和程序范圍進行了審查。對于司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審查時應當遵循的原則來看。達坂城區代辦工商設立登記費用